深圳市商用显示系统产业促进会
各会员单位:
根据《深圳市商用显示系统产业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研究论证,深圳市商用显示系统产业促进会专家组对会员单位提出的团体标准《广告机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》进行立项评审,标准符合立项条件,现批准立项,建议项目周期为3个月。
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《深圳市商用显示系统产业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的规定组织标准编写,广泛征求意见,确保标准质量,按期完成团体标准制定任务。
同时,欢迎与标准有关的企业、科研机构、高等院校等相关单位加入本标准的编制工作,请有意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单位填写附件申请表,经产促会专家组审核批准。
联系人:
王梓淇 15001080668
闫 娜 17727920322
王 健 13927479639
冯 飞 18718577677
魏贤富 18681575310
相关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