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商用显示系统产业促进会
一、前言
为加强深圳商用显示系统产业促进会(以下简称“商显产促会”)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,规范行业行为,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和社会形象,特制定本职业道德规则。
二、职业道德原则
1、诚实守信: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,在业务活动中保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信息披露,不隐瞒、不欺诈、不误导。
2、公平竞争:尊重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利益,不损害其他会员单位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3、尊重知识产权: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,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、商标权、著作权等合法权益,鼓励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。
4、优质服务: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,确保产品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,满足客户的合理需求。
5、保守商业秘密:遵守商业保密义务,不泄露会员单位、客户及合作伙伴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。
三、从业人员行为准则
1、遵守法律法规: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,不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。
2、维护企业形象:自觉维护企业和行业的形象,积极传递正能量,不发表不当言论或从事有损行业声誉的行为。
3、勤勉尽责: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,不推诿、不敷衍、不拖延。
4、廉洁自律:保持廉洁自律的作风,不接受或索取与职务无关的财物,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权钱交易。
5、团结协作:加强团队协作,与同事、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,共同推动行业发展。
四、违规处理
1、促进会设立违规处理机制,对违反职业道德规则的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。
2、违规行为一经查实,促进会将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,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,包括但不限于警告、通报批评、暂停会员资格、取消会员资格等。
3、涉嫌严重违规的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,促进会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。
五、附则
1、本职业道德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并由促进会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2、本职业道德规则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,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。
3、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本职业道德规则,如有违反,自愿接受促进会的处理。
深圳市商用显示系统产业促进会
2018年10月23日